隱私權聲明
大通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亦簡稱『大通』)相當重視消費者隱私權保障,除依照台灣「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法令所規範之權利義務外,並本於大通對於個人資料保護的尊重,依循大通指導方針,在您使用大通所提供的各項服務時,為幫助您了解大通如何蒐集、處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及對您的隱私資料採行的保護措施,請您詳閱本「隱私權政策」如下述:
一、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大通之告知事項如下:
- 個人資料處理公司名稱:大通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個人資料蒐集目的:
- 002 人事管理
- 040 行銷(包含金控共同行銷業務)
- 063 非公務機關依法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
- 067 信用卡、現金卡、轉帳卡或電子票證業務
- 069 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
- 090 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
- 098 商業與技術資訊
- 129 會計與相關服務
- 135 資(通)訊服務
- 136 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
- 137 資通安全與管理
- 148 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
- 150 輔助性與後勤支援管理
- 157 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
- 173 其他公務機關對目的事業之監督管理
- 176 其他自然人基於正當性目的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
- 個人資料蒐集之資料類別:
- COO一:辨識個人者。如姓名、暱稱、住址、工作地址、住家 電話號碼、行動電話、即時通帳號、網路平台申請帳號、通訊及戶籍地址、電子郵遞地址等。
- COO二:辨識財物者。如如銀行帳戶之號碼與姓名、信用卡或 簽帳卡之號碼、個人之其他號碼或帳戶等。
- CO一一:個人描述。如年齡、性別、出生年月日等。
- CO三八:職業。各種職業等。
- CO五二:資格或技術。如學歷資格等。
- CO六一:現行之受雇情形。如工作職稱等。
- CO九三:財務交易。如收付金額、支付方式、往來紀錄等。
- C一O二:約定或契約。如關於交易、商業、法律或其他契約、代理等。
- 個人資料蒐集、利用 的期間及範圍(包含地區、對象、方式):
- 期間:自您申請加入成為大通會員之日起,或自您參加 大通所舉辦各項活動起;至您自行申請停止或大通終止您的會員契約之日止,或是大通各項活動辦法揭載之使用到期日止。但若法令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
- 地區:中華民國地區及大通相關業務執行與合作夥伴 (包含但不限於供貨商、物流商及其他履行輔助人或代理人,以下亦同)所在地區與提供服務地區。
- 對象:大通及其關係企業及相關業務合作夥伴。
- 方式:透過網路、藉由電子郵件、信件、書面、電話或口頭等方 式、透過客戶撥打我們代表號的諮詢、透過寄發給客戶的電子郵件中所取得的相關資訊、透過客戶連線到網站時所取得的資訊、以電子、書面、電話、電信、網際網 路等或其他方式,於蒐集之特定目的範圍內處理並利用個人資料。
- 您可主張的權利行使種類及方式:
- 權利行使種類:
(a) 申請查詢或請求閱覽
(b) 製給複製本
(c) 請求補充或更正
(d)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e) 請求刪除 - 權利行使方式:
(a) 以電郵方式向個人資訊諮詢窗口:service@mail.px.com.tw連絡提出。
(b) 撥打大通客服中心專線。 - 大通依法確認您所行使權利有如下情形時,得拒絕您的權利行使:
當您所提申請有以下情形時,大通無須向您提供查詢、閱覽及製給複製本之權利:i. 妨害國家安全、外交及軍事機密、整體經濟 利益或其他國家重大利益
ii. 妨害公務機關執行法定義務
iii. 妨害該蒐集機關或第三人之重大利益時當您所提出申請有有以下情形時,大通無須提供您刪除、 停止處理或利用個資之權利:i. 大通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
ii. 經您書面同意 - 您有自由選擇提供個人資料與否之權利及提供正確資料之義務, 但若不提供時,您將不能使用大通網站之相關功能或全部或部分的個人化服務或加值服務,亦無法參與大通提供之各項服務或活動,並且無從使大通因各項服務或活動等而履行對您的各種契約相關權利或義務。
- 權利行使種類:
二、大通隱私權保護政策
大通重視企業社會責任與遵法經營,承諾對您蒐集之個人資料遵守以下事項:
- 大通透過官方網站(http: //www.px.com.tw)及包括但不限於大通官方購物網站(網址:https://store.px.com.tw/)與service@mail.px.com.tw 網域下所有網站及其他行銷活動或服務提供等方式向您蒐集、處理、利用之個人資料,在未獲得您的同意以前,絕不對大通關係企業或相關業務合作夥伴(以下亦稱『大通相關業務合作夥伴』)以外的第三人任意揭露您的姓名、地址、電子郵件地址及其他依法受保護的個人資料。
- 除下列情形外,大通不會將您的個資使用於前述特定目的以外:
- 法律明文規定
- 為增進公共利益
- 為免除當事人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之危險
- 為防止他人權益之重大危害
- 經當事人書面同意
- 為提供大通之各項服務、活動行銷、市場調查、分析統計 或研究、或為提供您個人化服務或加值服務之目的,您同意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本公司相關業務夥伴,得記錄、保存及利用您在本網站所留存或產生的資料及記錄, 並得將您的資料及記錄提供予關係企業或相關業務夥伴,同時在不揭露各該資料的情形下,得公開或使用統計資料。
- 資訊安全事項:
大通遵重個人資料保護並為,強化顧客安心信任,依法成立「個資保護管理組織」並指定專人專責執行「資訊安全維護計畫」,對於資訊安全事項提供以下全保護措施:
- 安全管制與維護:
(a) 將所有取得之個人資料建置於大通內部資料庫上,並明訂個人資料的使用範圍及使用權限,所有使用者之識別代碼應予保密並且不得與他人共用,所有使用者並應於固定時間進行識別代碼變更,以防止他人竊取或長期使用。
(b) 若個人資料儲存於個人電腦硬碟上,使用者應於其個人電腦上設置開機密碼或予以加密設計之相關安全保護措施。
(c) 使用者於使用完個資後應即刻登出該使用頁面,不得將個人資料留置於電腦顯示畫面上
(d) 若顧客以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查詢或更改個人資料,大通應先經相關認證確認後始進行回應,確保顧客權益。
(e) 若有與顧客進行網路交易行為,並應訂定網路交易安全控管措施。
(f) 處理個人資料檔案之人員,若發生職務異動或離職時,應將資料列冊移交,原始用密碼應取消並做適當調整,接辦事務人員應另設新密碼,以利管理。
(g) 使用者必須獲得授權始得使用個人資料,並遵守一般電腦安全維 護之有關標準。 - 設備安全管理:
(a) 使用網路入侵偵測系統,監控網路流量,以確認未經授權而企圖 上載或更改、網頁資訊或蓄意破壞者。
(b) 每日進行備份作業,將所有資料備份到備援主機。
(c) 裝設掃毒軟體,定期掃毒,以提供使用者更安全的網頁瀏覽環境。
(d) 裝設防火牆防止非法入侵、破壞或竊取資料,避免網站遭到非法使用,保障使用者權益。
(e) 個人資料保有單位應定期保養維護所蒐集儲存個人資料之電腦設備。
(3) 資訊安全維護小組應建立定期稽核制度,並保留稽核資料。
(4) 設置個人資訊保護諮詢窗口:
聯繫e-mail:service@mail.px.com.tw 客服專線:04-7633961
- 安全管制與維護:
- 個人資料保護
- 大通僅處理合法特定目的範圍內之個人資料,並於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時,皆尊重當事人之權益,僅在被規範之特定目的範圍內,最小化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
- 依據適當且合法的流程及方式處理個人資訊,保持個人資料的準 確與更新。
- 留存符合法令、法規及目的合法之個人資訊。
- 確保所有顧客之個人資料安全,並絕對尊重當事人對其個人資料所擁有的權利,包括其對於個人資料的調閱存取等。
- 對於個人資料大通得進行傳輸至其他大通關係企業,若對此傳輸有任何意見可隨時透過個人資訊保護諮詢窗口提出。
三、 法令之遵守、隱私權政策之修訂
大通遵守台灣相關法令進行個人資訊之管理與利用。為了更確實執行個人資訊的保護,大通得隨時修訂隱私權政策。也請您定期確認隱私權政策的內容。更新時,我們將於我們的網站公告。
四、 其他
- 本隱私權聲明於大通官方購物網站(網址:https://store.px.com.tw/)之發佈日起,立即適用。
- 大通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個人資料保護管理政策聲明